3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对2021年以来的生育友好工作情况进行评选表彰,表彰总数不超过100个。
包括六个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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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保障有力
高度重视人口问题,高度重视做好优化生育政策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制度,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人口服务体系健全
基层工作网络健全,管理规范。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生育咨询指导服务方便可及。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全员人口库常住人口覆盖率和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
托育服务发展领先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出台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建设补助等具体措施,落实支持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将托育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规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千人口托位数、婴幼儿入托率等居于全省前列。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生育支持政策完备
依法依规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积极落实配偶陪产假、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行动。完善配租公租房政策,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居于全省前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
优生优育服务优质
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到位。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全面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广泛覆盖。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建设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要求。
家庭保障措施到位
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出台政策举措,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母婴设施较为齐全。落实好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全面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
生育友好氛围浓厚
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深入宣传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文化,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陋习。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社区、单位、家庭等广泛参与,形成浓厚氛围。群众对人口和生育政策以及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建设情况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较高。
责编:乔靖芳
主编:田茹
校对:王卓